陕西省将试点污泥低温炭化循环利用
日期:2015-07-24 13:42
近日,为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陕西省住建厅、发改委决定开展污泥低温炭化循环利用处置污泥建设试点工作,将通过竞争方式在全省选择2个试点城市,各建设一条污泥低温炭化循环利用污泥处置设施,并在取得经验后向全省进行推广。
据了解,该试点项目污泥处置能力为100吨/日或130吨/日,投资估算3900万元,陕西省将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1300万元资金补助,其余资金由试点市筹集,鼓励采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建设。试点项目由各市住建(水务)、发改部门联合向省住建厅、省发改委报送申请,并附实施方案,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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