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发布
日期:2013-02-21 23:27
吨分别减少9.9%(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减少10%)、12.6%(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减少12.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6.9万吨、135.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4.03万吨、158.97万吨分别减少11.9%、14.7%。
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省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8%和36%;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7%;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5%,纺织印染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2%;通过结构调整工业源分别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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