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发布
日期:2013-02-21 23:27
化硫、氮氧化物2.87万吨、0.21万吨、13.2万吨和11.1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10%和13%;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至85%左右;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提高至85%。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仍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重要依据,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范围。省政府组织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地年度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完成情况、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考核、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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