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108655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