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茅山镇污水处理厂存在可疑暗排管
日期:2013-02-28 12:49
要,使用乙方(邵虎根)所承包的梅家坝养鱼池作为污水处理池,承包期还有10年,其间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每年补偿2500元,另外每年补偿乙方坝头管理工费500元、上交的承包金280元,合计3280元,逐年年终兑付,此后乙方任何经济损失与政府和污水处理厂无关。
该镇污水处理厂是按国家规范标准建设的,厂内建有沉淀池。按规定,污水处理后应达标排放,怎么能把农民承包的鱼塘作为污水处理池呢?据了解,茅山镇污水处理厂投用后,2011年,18亩的梅家坝遭污染;2012年,30多亩的木桥坝又被污染,这说明污染范围在不断扩大。现在,朱兆成修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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