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出污泥处理三个“路线”
日期:2013-03-04 20:23
2013年3月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今后,首先是污水厂内将污泥处理至含水率30%至40%,污泥出厂后优先进行建材利用;其次是送电厂或相关单位焚烧;三是与垃圾混烧作为备用处置途径。
水务部门将在中心城区选择2个试点,通过试点将对各选型固定下来,力求工艺简单占地省、人工省、能耗省,极大降低成本,确保试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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