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5-10-16 12:55
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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