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吨受污染淤泥引发环境公益诉讼
日期:2012-11-06 09:11
现场检查,到场单位的人员均签字并形成了书面证据材料。第二天,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向溧阳法院提交了环境民事公益起诉书。
庭审:是否仍存在环境损害
溧阳法院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了由行政审判庭法官、民事审判庭法官和水利局特邀陪审员为成员的合议庭。7月20日,该案在位于溧阳市水利局内的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认为,被告高某倾倒含挥发酚污泥的行为,给当地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承担恢复原状、消除环境污染损害危险和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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