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16 15:20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培养公民环境意识。当前公众环境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烈,呼吁环境问题的早日解决,但具体到个体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仍然存在。我们想知道,我国公众环境意识处于什么发展阶段?环境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环境义务的边界是什么?怎样推动环境义务履行?
崔建霞,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多年从事环境哲学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环境正义研究,出版学术专著《公民环境教育新论》。讲授哲学、美学、伦理学,主讲课程《哲学思维与美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