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19 12:42
准中,珠三角现有项目和新建项目的时间划分点为2012年9月1日,即在此日期前获得环评批复的,为现有项目,此日期之后的为新建项目。王刚说:这是为了与粤环﹝2012﹞83号文的要求保持一致。
非珠三角区域现有项目和新建项目的时间划分以新标准实施时间为准,即2015年8月20日,在此日期前获得环评审批为现有项目,反之则是新建项目。
在排放限值方面,对于这些不同的企业,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可以简要总结为:珠三角区域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继续执行国标表三标准;珠三角现有项目和非珠三角区域新建项目,除总镍、总铜、化学需氧量、氨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