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佑海:环境风险防控 是不是该立法了?
日期:2015-11-20 12:02
风险评估法律依据不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是开展风险评估,因此环保部出台了环境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但是这些要求在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推动困难。
再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采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要求于法无据。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设备正常运行多年后需要定期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采取更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法律法规对此缺乏强制性规定。
再如,环境风险预警制度尚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往往影响巨大,损害难以逆转。预防这类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建立
9/4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