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环保之名行敲诈之实也是“环境污染”
日期:2015-11-23 16:07
界线,不仅意味公益二字的堕落,而且大大伤害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甚至出现敲诈者利令智昏,与排污企业沆瀣一气,使环境污染变本加厉。
  田继光一案更多的折射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生存状况。有资料显示,我国七成多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显然,环保公益组织缺钱,使某些不良动机者趁虚而入,披露污染信息成为敲诈工具,并形成黑色利益链条。
  国外民间环保组织很有钱。主要来源就是企业捐款与民间赞助。世界野生物基金美国分部的资金收入早在1991年,一年就达5300万美元,源源不断为世界各国的环保项目资助。绿色和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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