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2 13:15
静。
主审法官宣布开庭,法警依次将4名被告押上被告席。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2012年3月,被告李斌与被告周海波等人商定,支付费用将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交被告周海波倾倒。后被告周海波支付陈栋明好处费。得到陈栋明同意,在其负责管理的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长河村西泾港东侧堤岸旁的涵养林内倾倒污泥。
被告李斌查看上述地点后,自2012年4月中旬起安排用船运输污泥至附近河道。同时,被告周海波提供工具,联系接通电源,安排被告贾成龙、周洪飞用水泵抽取船内污泥倾倒至上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