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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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2年5月11日被查获时,被告共倾倒污泥8船。其中,被告贾成龙单独倾倒1船,被告贾成龙、周洪飞共同倾倒7船。
经测试,倾倒污泥中含有多种有毒物质。经鉴定,本次事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56万元。
审理:污染环境证据确凿,4被告供认不讳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侦查终结。被告李斌、周海波、贾成龙、周洪飞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2年8月14日被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受理后,于2012年8月14日告知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听取了意见,依法讯问了被告,审查了全部案件资料。
检察院经审查,于2012年9月28日、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