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01 11:23
住建部村镇建设司近日发布《关于请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对接工作的函》【建村水函(2015)106号】,其中表示要在全国100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但仅限3家国有企业参与。文件出台后,在业内引起较大反响。
面对日益扩大的农村水务市场和文件中限定3家国企参与试点的内容,有民营企业负责人认为这种做法违背市场公平原则。
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建议,函件应该以适当方式做出补充说明,鼓励有积极性、有经验、有技术的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鼓励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创新思路,尊重市场原则,不设门